老生常谈的责权利——由《激荡三十年》想到的
- 《三真阁》链接:http://www.szgblog.com/archives/692,转载请保留。
双博合并,转自专门讨论商业、企业及投资的另一博客,原文写于2009年2月11日。
看《激荡三十年》,1984年福建55位厂长经理发表“松绑公开信”集体要权,要求获得人事权、财权、企业自营权,2004年记者追访当年的55个企业,发现1/3破产,1/3被民营或外资企业兼并,1/3处境艰难,当时的参与者之一、福州阀门总厂原厂长陈一正反思,“我常常问自己,当时要的权用好了么?”
未曾亲历,并且不了解内情,但是大胆的揣测一下,起码有一件事是很可能的原因,“责权利”配套了没有?这实在是大多数国有企业在过去几十年里面临的主要问题,也是一个老生常谈、基本得不能再基本的管理理念了,但是,试问一下到底有几个企业做了,又有几个企业做好的,有没有可能做到精致完美、不需要再与时俱进呢?!放眼一望,大部分企业,要么是有责没有权,要么是有权不用担责,要么是责权都到位了却完全无利可图。对人的激励作用,永远需要两个方面,胡萝卜和大棒,前面拉着后面推着,而激励到位,要人能够有所作为,则需当给予自主权利。
道理简单,大部分人都清楚,然而,有时候,基本的理念和技巧,就像武侠小说里最基础的武功,看似大拙,实则变化无穷,“完美”永远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。“责权利”三个字,看起来简单,实际上就是整个人力资源体系的基石,职位说明、考核指标、管理激励和控制的有效性,需要企业从自身出发不断改进完善,并随着内外部环境和企业战略的变化不断调整,一刻的走神就会导致观念陈旧、离题万里。
http://t.sina.com.cn/justlaugh